國家級裁判講習(上)
文:徐新龍

•為了健全國內裁判組織,提昇裁判素質,以利我國體育運動舞蹈的全 面發展,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協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國家級 裁判講習,每年均例行在全國體育總會辦理,但因規定須集訓三天, 以及由於沒有迫切需要之誘因,近年來欲報名者總是畏縮卻步。

•今年因全國運動會要在雲林縣舉行,同時運動舞蹈已經列入正式競賽 項目,預定在十月底舉辦,於今各縣市方始警覺,目前各縣市內已經 取得國家級裁判資格人數不足,甚至沒有。基於緊急迫切需要,中華 舞協理事長葉榮裕老師,發揮崇高的愛心,乃決定89年本次國家級裁 判講習,特別破例移師到雲林縣辦理,足見葉理事長對雲林縣的力挺 ,以及對全國運動會的重視與貢獻。尤其全體參加人員,更是由衷的 感激,進而促進了全國各縣市的大團結,深信對今後舞蹈運動,定能 促進全面蓬勃發展!

•國內裁判制度,分成三級,即國家級(A級),省市級(B級),縣 市級(C級)。參加資格規定,凡年滿二十歲以上之本會會員或所屬 團體會員單位之會員,具中等以上學歷,並對運動舞蹈具有特殊造詣 ,品行端正,嫻熟本會運動規則者,得參加縣市級裁判講習及考試。 取得縣市級裁判資格,並實際執行裁判工作一年以上績效卓著者,方 得參加省市級裁判講習及考試。經取得省市級裁判資格,並實際執行 省市級裁判工作二年以上績效卓著者,才可參加國家級裁判講習及考 試。並且規定凡欲參加者,必須經由各縣市體育會運動舞蹈委員會之 推荐。以及已經取得各級裁判資格者,亦必須每年繼續參加裁判講習 進修。否則,雖已取得資格,亦將自然淘汰。

•本次國家級裁判講習,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協會主辦,雲林縣體 育會體育運動舞蹈委員會承辦,講習日期:89年5月27日至29日。講習 地點:雲林縣斗六市鎮西國小大禮堂。

•參加講習人員,來自全國各縣市,共計六十五人。課程講習時數,依 照課程表,第一天八小時、第二天十一小時、第三天八小時,共計二 十七小時。本次講習場地,空間尚可,交通及停車也方便,惟一遺憾 乃沒有冷氣空調,在這炎熱夏天,大家幾乎被烤得將要中暑,承辦單 位基於愛心,考慮第二天課程長達十一小時,深恐參加人員在健康及 體力精神上無法承受,迫不得已,乃將第二天課程縮短成十小時,第 三天增加一小時改成九小時,第二天的裁判職責課程,遵照葉理事長 的指示,於第三天請徐新龍老師負責補上。

•本次國家級裁判講習,所聘請之講師,無論在學術或資格上,皆為國 內之佼佼者,而且講課認真,博得全體參加人員一致的好評,茲將全 體講師介紹如下:
余國振: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全民運動處科長
涂成吉:中華舞協副秘書長
王柏堯:中華舞協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際級教練、國際級裁判
張茂男:中華舞協總教練、國際級教練、國際級裁判
林文勇:中華舞協亞運國手
徐新龍:中華舞協理事、國際級教練、國際級裁判

•綜觀本次國家級裁判講習,講習地點適中,報名參加人數特別踴躍, 全體講師教學認真,每天上課下課都要簽名,以及全程實施點名。講 習期間,葉理事長特別到場督導、關心及鼓勵,氣氛非常融洽。全部 學術科的測驗,嚴格把關,個個心驚膽戰。

•特別值得提出報導者,雲林縣體育會運動舞蹈委員會總幹事曹進來老 師,親率得力幹部,從講習前的準備工作,到講習中的熱忱服務,以 及講習後的善後工作,任勞任怨,勞苦功高,故本次國家級裁判講習 ,圓滿達成任務,其功不可沒,而其主委蘇金志先生,亦幾乎全程在 場關心,尤其最後雲林縣長張榮味先生親自到場慰問,致贈紀念品每 人一份,並與全體人員大合照,留下值得紀念的盛況,接著便是晚間 的聚餐,愉快的氣氛High到最高點!
註:作者徐新龍老師,現為中華舞協理事、國際級教練、國際級裁判 、亦為目前極為暢梢的舞蹈創作:拉丁舞技術經典及摩登舞技術經典 的編者。(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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