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標準舞五十年回憶(5)

文:黃輝煌(轉載自舞世界月刊第28期)

社交舞二代育出新秀

         宗師們在台北教出來的年輕一輩,至今還在舞界活動或半退休者,於1960年代末 (民國49年)已三十歲左右,那時以教舞為業者,台北市老少約有二十人,三十 出頭的年輕舞師,衝勁強,又勤學上進,為社交舞的基層廣結人緣,增加聯誼, 且在台北市培育一批社交舞高手如:張茂男、洪嘉伯、黃剛輝、周東銘、謝重信 、張春雄、丁延輝(已故)、吳文彬、蚵阿煎……等人,女性有銀華、駱月雲( 文華)、艷華、靜華……等名人。

         他們的摩登舞從 Basic Figure 至 New Variations,拉丁五項以 Basic Figure 為主,著重 Rumba、Cha Cha Cha、 Jive 的 Foot Work 及 Timing,革除舊習 及訂正錯誤,搭配舞伴苦練有成,得到同好的肯定,在北市偶而會相互砌磋舞技 ,對推廣社交舞貢獻匪淺,此後中南部老師正式來北訪問同業,建立全台聯絡網 。

         到了1965年前後,台灣業餘舞蹈高手摩登舞已學會 Throwaway Oversway、Contra Check、Lunge、S.F.L.、X Line、Erose Line、Rudolph Fallaway……等花步。 拉丁舞著重 Rumba、Cha Cha Cha、Jive 等舞,Rumba 的花步有 Horse and cart 、Standing turn 等。可見當時的社交舞步已達國際水準,但是一般人認為這些 步法是和固定舞伴的套招,換一位女伴就無法施展且又難學,因此未得到認同, 只有教師們隨著世界潮流前進。

舞廳、地下舞廳、晨舞

         1960年代末葉,台灣沒有社交舞比賽,那時候舞廳備有伴舞小姐陪座,藍調慢四 步黑燈舞最受歡迎,啤酒小菜,手巾時時來,大班小姐服務殷勤體貼,男人王國 豈不樂哉!一節三曲台幣40元,一個鐘頭約12節,連小費約需七、八百元(一般 公教人員月俸約1500元),那是商人談生意的高消費交誼場所,純跳舞及收入不 豐者甚少涉及。那麼愛跳舞的人往何處去呢?有!這就是官方所稱名符其實的「 地下舞廳」,他沒有營業執照,常換地點躲避警察取締。

         地下舞廳場地設備簡陋,三、四十坪的長方形水泥地,撒滑石粉代替現在木質地 板,夏天沒有冷氣,三四支電扇轟轟的吹,屋裡空氣悶熱,電唱機和塑膠唱片代 替樂隊,象徵性的排幾個木凳子,工作人員只有經營者及一位助理人員,人事開 銷不大,但紅包需按月送,將大型舞廳縮小為家庭舞會的規模,大舞廳常見的藍 調黑燈舞減少了,跳華爾滋、探戈、吉魯巴等舞時,燈光也明亮許多,小姐伴二 支舞3至5元,這正是社交舞高手所好。當華爾滋、探戈舞曲聲響,他們搶先請學 過正統社交舞的小姐共舞,展示最新舞步,在場的舞客自動讓開,站在池邊欣賞 新奇花招。

         收費低廉又能觀賞舞秀的地下舞廳經營方式,吸引不少中下階層人士,營收漸漸 上升,初創幾家的老闆容光煥發,見人有禮,筆者佩服他們的冒險違法創業精神 及經營方式。

         從1960年代初期的教室學員搭配練舞,到末葉的地下舞廳新行業出現,是台灣外 貿經濟發展的初期,國人生活水準逐漸提高,歐美文化逐漸融入台灣社會,雖然 可喜,但是當時的政府及社會風氣相當保守,普遍排斥跳舞,所以教室的舞師們 只有默默的忍受周遭的冷眼,不敢公開聲稱自己以教舞為業,只有在志同道合的 同業間談笑風生,鳴唱舞經。

         台灣經濟的不斷發展,以社交舞為休閒活動的人增加很多,地下舞廳幾乎場場客 滿,有執照的舞廳,為了增加客人,營業方式也有所改變,除了原有的下午、晚 上二場之外,增加早上的「晨舞」一場,晨舞沒有樂隊,放標準節拍的唱片,燈 光也明亮多了,黑燈舞少,場地舒適,門票便宜,是舞林高手時興的好去處。北 市有夜巴黎、國際兩家舞廳的晨舞最受歡迎,舞林高手在明亮的燈光下展現所長 ,你來Contra Check我來Same Foot Lunge他來Big Top,一時新花招此起彼落, 如百花爭艷,舞者為要眾人肯定列入舞壇紅星,盡量發揮絕技,舞池邊同好凝目 欣賞。這就是1965年代,以簡便的西裝代替華麗的舞裝,沒有獎盃、獎狀的競賽 ,不同時代的爭霸景況。

舞廳競爭催生跳舞人口增加

         舞廳都是以營利為目的,晨舞早上九開始到中午十二時,正是工作繁忙時段,大 多數的人不便前往,但是也有為了興趣抽空購票入場的,以舞會友結交新朋友, 他們看到池中男女擁姿動態,和藍調黑燈舞有天壤之別,聊聊新花步追朔其來源 ,及如何帶領女伴之技巧等,而逐漸脫離被譏為具有色相的社交舞,而朝新的方 向走,接受歐洲的跳舞文化。

         舞廳的商業競爭,促進跳舞人口的增加,和舞步的國際化,長期在教室學習正統 社交舞者,社會地位人際關係比舞蹈老師佳,活動範圍廣,這是舞壇的寶貴人脈 資源。回顧三十七年前,地下舞廳曾是有些老師所厭惡的,但如果沒有它,晨舞 可能不會有,舞迷沒有地方相聚各展所長,進而凝聚力量,協助舞蹈的發展。於 今本人覺得該承認地下舞廳的存在價值,它是「舞」的演進途徑,而促進台灣舞 壇的發展。

……(待續)……

※ 附記:舞界老友甚多失聯,若有記載遺漏或冒犯 ,敬請見諒並請來電聯絡。連絡電話:(02)2871-0908或傳真:(02)2875-1419         黃輝煌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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