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拉西扯-011

跳舞躲警察



「跳舞躲警察」乍看這個標題,肯定讓讀者一頭霧水。跳舞會被違警處分,現在覺得不可思議,但千真萬確,這是國標舞(含社交舞)發展,頗為坎坷荒謬的一段過往……。

台灣光復初期,百廢待舉,民生凋敝,民風保守,跳舞被視為傷風敗俗,政府也禁止跳舞,主要因當時屬於戒嚴時期,表面理由是維護善良風俗,骨子裡卻是防範人民自由結社;一堆人擠在一室,到底是真的跳舞,還是另有其他企圖?因此,當時警察有一項勤務,就是取締民眾跳舞。

戒嚴時期政府禁止人民跳舞,但是卻准許商人,以繳交鉅額年費方式,申請執照開設舞廳,美其名為「寓禁於徵」。合法舞廳裡容許喝酒、舞小姐坐檯、伴舞……等等,這種醉翁之意不在舞的經營模式,並不是一般單純愛舞朋友喜歡的場所。

政府禁止跳舞,也釜底抽薪禁止教舞,可以開舞廳,卻不准教舞,實在很矛盾。那時候警察三不五時會到舞蹈教室巡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教室都以教民族舞蹈或土風舞做掩護,背地裡教的是國標舞或社交舞。跳舞無罪,只因政府錯誤的決策,扭曲了國標舞(社交舞),使跳舞成為不健康、不正經的代名詞。

有執照的合法舞廳,可以公開跳舞,而家庭舞會警察照抓不誤,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有一年參加葉榮裕老師舉辦的聖誕節舞會,正跳到興高采烈,樓下負責把風人員通報警察臨檢,大夥急忙衝往頂樓,躲在樓梯間,男男女女擠一堆,伸手不見五指,事隔多年,那種屏息以待緊張情景,現在記憶猶新。

為了與合法舞廳做區隔,專供民眾跳舞的場所,則被汙名為「地下舞廳」。到地下舞廳跳舞,身分證是必備證件,以備警察隨時查驗身分,而此時DJ會機靈的改播土風舞音樂。某回又遇上警察臨檢,場上照例播出土風舞舞曲,但只有小貓兩三隻,在舞池裡裝模作樣跳土風舞,這位警察仁兄也很幽默,笑笑說,不用再演了。跳舞遇上臨檢確實煞風景,但在當時是常態。

幾十年來,國標舞、社交舞的發展,無論從技術層面或舞蹈環境,都有很大的改變;地下舞廳已正名為舞場,是正當健康的休閒場所,場地設備也從早期環繞舞池一圈的圓凳子,變成舒適的沙發。舞蹈也成為熱門運動項目之一,從當年跳舞冒著被抓去關的風險,演變到現在跳舞受到政府認可,還可以參加比賽拿獎牌,變化之大真不可同日而語。(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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