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競賽建言
文:陳上吉

  • 一個活動或事業,應有長遠規劃,否則這一代之人所做的一切,在下一代 之人看來,將袛是一場笑話,偶而聊起來,將也袛是…哦!那些跳舞的人 好像特別喜歡分派系與鬥爭,但對舞蹈運動好像沒什麼貢獻。我們怎能不 三思?
  • 最近兩三個月來,內心常思索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讓舞蹈競賽,朝更合理 化與良性中發展,進而讓所有的舞者與評審,在一個合理的環境中成長, 且皆大歡喜,從而提升台灣的舞蹈運動,因為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裡,不 能吸引人的行業,必遭淘汰。

  • 以目前的舞蹈環境,有些缺失導致時有怨言,以致哀天怨地,多所批評, 不如大家集思廣益,找出一條寬廣的道路出來。因為魚池中魚多了,大家 都可隨意垂釣,否則魚少了,袛為了一兩對選手而爭得面紅耳赤,實在沒 什麼意思,袛是讓外界留下一個更不好的印象而已。

    建言一:職業組設為一組。

  • 以目前國內職業分A、B、C而言,實在勞命傷財。有人會說,組別多,大家 都有機會拿獎,孰不知一組常常袛有八、九對選手,為了擠進前六名,常 常走些偏門,更增加選手之間的對立,有時甚至連老師也加入,袛是為了 哪個老師沒給自己學生分數,結果是長期累積下來,惡性循環,派系林立 ,各擁山頭,誰都是老大。又組別多,竟日播放華爾滋、探戈,說真的, 觀眾都聽煩了,何妨就是職業、業餘、壯年三組或再增加新人一組,然後 增加一些不同類別的表演節目,諸如爵土、民族舞等等,以及舞會多一點 ,讓來賓有參與感,否則觀眾少了,絕非舞界之福。

  • 組別多,更令主辦單位,浪費過多的人力、物力、財力以及時間,若組別 少了,每組都有不少之選手,也可考慮第一回合採種子賽或不計分先跳一 回合,讓評審有更充裕的時間,先觀看每對選手之實力,而同時選手也可 增加比賽之經驗,否則從南部至北部,或北部至南部,往往枯等兩三個鐘 頭,結果是第一回合就打道回府,實在情何以堪?由於對數多,更應培養 選手,以能夠往上進一回合為目標,就像英國黑池比賽一樣,到底決賽袛 有六個名額而已。

    建言二:評審分A、B二組,每組判二科輪流替換即可。

  • 在目前的環境下,職業組別,我倒是認為職業B以上退休選手或高等考試資 格以及資深認可之老師皆可。當然,會有人說,我舞跳得這麼好,且留英 多年,為什麼與一些較差評審同判?其實藝術層次永遠有高低,如要硬性 規定,那英國那些退休冠軍名師,以他們的舞蹈技術地位,我們的評審跟 他們站在一起同判,不知他們是否也說不要,非常時期有非常時期的作法 ,否則劃地自限,袛會餓死自己。

  • 何妨列一份全國可評審之名單,每次以22為限,保留四個名額讓主辦單位 可伸縮,諸如評審長等等。如此輪流下去,讓每人皆有機會,除了可解決 主辦單位,每次為了辦比賽,為了聘請這個或那個評審,或者請了這個評 審,因利害關係,卻不能請那位評審而傷透腦筋,而選手可因評審不知是 哪位,不用拜碼頭,可專心練舞,同時教練為了讓自己的選手有好成績, 也才能夠專心於舞蹈技術研究。

  • 再說,一對選手,能得到26位來自全國各地,沒事先設定評審的平均判決 ,就算有輸有贏,也應感到無上的光榮才對

  • 一個活動或事業,應有長遠規劃,否則這一代之人所做的一切,在下一代 之人看來,將袛是一場笑話,偶而聊起來,將也袛是…哦!那些跳舞的人 好像特別喜歡分派系與鬥爭,但對舞蹈運動好像沒什麼貢獻。我們怎能不 三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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