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剛到大陸時,有幾個行業還很火旺,幾乎到處看得到,但不過才三年時間,這些行業卻幾乎快消失殆盡了,其中之一便是歌舞廳。所謂歌舞廳,是卡拉OK+跳舞廳的結合體,愛唱歌的去卡拉OK,愛跳舞的去跳舞廳,它們通常就在隔壁。
我探訪的第一家歌舞廳位於無錫市錫山區的東北塘鎮,那裡有家「鼎雄歌舞廳」,門票人民幣四元,分成早,午,晚三場,各二個鐘頭。由於門票便宜,生意很好,但場地很破舊,煙霧迷漫,音量很大,各種舞曲都有,但名稱很奇怪,有「中四」、「慢四」、「快四」、「中三」、「慢三」、「快三」、「倫巴」、「恰恰」等,最讓我感到驚訝的是會跳「快三」的舞客還不少。
比起台灣舞場喜歡採用歐美舞曲的特性,大陸的歌舞廳幾乎千篇一律只採用本土的舞曲,很有捍衛民族音樂的豪氣,但看在我這台灣人眼裡就覺得彆扭,畢竟舞曲的創作和改編都很專業,節奏、速度、氣氛都有一套傳統,一套規矩,早已形成一種普遍的共識,台灣業界都很清楚這些門道,但大陸業界喜歡標榜「中國特色」,動不動就將民歌和所謂的「紅歌」(紅色歌曲)改編成現代形式的舞曲,難怪聽起來總是有那麼一點「格格不入」的味道。
有人愛跳舞,就自然有人製作舞曲CD,在各地活動廣場販賣,這些CD很便宜,人民幣五元便可以買到一張沒有任何包裝和標示的舞曲CD,都是「地下工廠」做的,賣CD的人通常騎機車出來,以便和警察以及城管單位的人玩捉迷藏遊戲。機車後座裝有試音的音響,但他們通常對CD內容一無所知,所以買的人只能憑運氣。
大陸對查緝非法CD、DVD等態度認真,使得一度在大街小巷橫行的非法出版品,逐漸消聲匿跡,這一來卻大大影響歌舞廳的生意,許多小型歌舞廳被迫關門歇業,只留下空蕩蕩的招牌。八O年代是大陸歌舞廳的黃金年代,二十年後便山河變色,風光不再,我來到大陸的2007年,歌舞廳的輝煌時代早已成為一種傳奇,我未能趕上那個時代,也就無從想像當年的盛況,即使趕上了,恐怕也會適應不良吧!
大陸各地城市都有許多大型廣場,除了是一般大眾休閒場所,也是許多愛跳舞的大陸民眾的天然舞池,只要是晴朗的日子,一到晚上七點,就會有很多人在廣場跳舞,情況和台灣類似。這些喜愛跳舞的人就成為舞蹈補習班的重要客源,學過舞蹈的人不會再來這裡,他們會轉換到各地舞蹈協會的舞廳去,和在廣場上露臉的形成二種不同的集會群眾,這是必然的結果,台灣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