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藝術提昇之探討(1)

作者:Harry Smith-Hampshire   翻譯:簡素貞(譯自 Dance News 1839)



    擁有五十多國職業選手的世界舞蹈總會(World Dance & Dance Sport Council) 最有價值委員會之一是簡稱為 CASE 的藝術標準與提昇委員會,此委員會有兩項 主要的使命:一是給予比賽舞蹈指導,另一個是管控未來的發展。

    這是有先例依據的,最近幾個世紀以來,專業的 "舞蹈大師們" 一直是那些決 定舞蹈規矩、風格、技巧及舞步內容的人,從他們的排名,有些就會被任命為 標準舞界儀式的主導者,賦予他監督舞者們行為的責任。

    也許有人會說,裁判們本身就應該是高品味的捍衛者,任何過份發展或不具特 色的舞步出現時,即應在名次上堅決地給予阻止。

    探戈就是競賽舞蹈中傳統特色被破壞殆盡的一個好例子,探戈正經歷著一段危 機時期,就破壞歷史特色而言,在現在錦標賽中探戈已成為最差的舞蹈:

    (a)納入不適當的編舞。
    (b)探戈常步為基礎的移動方式由深入地板變動為身體輕飛的舞蹈。
    (c)很多舞步帶入上升的動作!

    不管是否適合該項舞蹈的特性,速度及地板涵蓋範圍已然成為參賽者與編舞者 間的流行,但是它卻稀釋了探戈的特色。取得裁判執照的資格是依據技術的知 識理論與實務運用的考試,所以,對於裁判團來說,只有兩種可能的選擇:

    (a)如此違反探戈特色及技術者不給予分數。
    (b)或者是,重寫探戈技術來納入這些發展。

    CASE要給老師們、編舞者及參賽者這樣的指導原則已在進行中,如同我在上述 的例子所指出的,這樣的指導原則是非常迫切需要,而且是目前被忽視的,必 須給予裁判們清楚的方針,哪些是競賽舞蹈可接受的詮釋及表現方式。

    然而,我覺得藝術標準與提昇委員會雖然可能有很好的動機,卻尚未完全專注 於將最重要的事情放在最優先的順序上。有些提案已經 CASE 考慮,有五件已送 交 WD/DSC 主要委員會並建議制定成規則,依序如下:

    1. "標準舞(Standard)"或是"摩登舞(Ballroom)"?
      (哪一個是較適合的名稱?)

    2. "藝術"或是"運動"
      (哪一個是競賽舞蹈的最佳定義?)

    3. 女士的姿勢
      (這方面是指界定她姿勢的限制)

    4. 維也納華爾滋的軸轉
      (建議增加的舞步種類)

    5. 舞池應用(Floorcraft)

    依我個人的觀點,CASE 建議形成規則的提案中,優先順序最高且最重要的應該是 第5項-舞池應用。

    提案者,彼得.埃格爾頓(Peter Eggleton),他提出不適當的舞池應用這個大項 目,例如:越過中心線、故意地反方向線返回並干擾到其他依正當行進的舞者 ...等等,我在這過去四∼五年當中,我已不斷地在舞蹈周報的版面重覆地譴責。

    目前一般的裁判看來似乎寬恕這類的舞蹈!沒有堅決地排斥這項反社會的行為 ,而這行為是過去時代標準舞儀式的主導者絕對無法忍受的,但目前傳遞給世 界參賽者的訊息卻是,這類的結構不祇是可接受,而且於實際上是有利的,因 為這是由目前仍排名很高的舞者所跳出的方式。

    現在談到所提議新規則的措辭:

    "若選手無法繞著舞池(不是穿越)以合理的路線呈現出舞蹈,裁判有責任將之打 'D'(建議不合格),裁判長必須被告知且在下回合前對這對選手提出警告,若在 接下來的回合這種違規仍重覆發生且被裁判長記錄的話,那他可刪除該回合的 所有成績來取消這對參賽舞者的資格。

    若這種違規是在決賽時被看到,不論其成績為何,這對必須被評為最後且被打 為'D',若被一個以上的裁判或一個裁判及裁判長看到違規,這一對應排在該項 舞蹈的最後一個名次。

    CASE已支持此提案並強烈建議這成為比賽中的一項規定,並極力主張WD/DSC也 將之適用於業餘比賽。

    這是很強硬的事!若競賽舞蹈不想衰退成一種身體接觸的活動--一種有音樂的 英式橄欖球活動--,這樣的規則是早該有的!大約過去3年,拙劣的舉止已受 到很多的批評,而實際上,超越舞池中心線及逆行的跳法(原路返回)對其他選 手會造成身體上的危險,但惹事生非的參賽者及編舞者卻對請其自動更改的好 建議不予理會,因此,現在就是該採取堅決行動的時刻了!

    CASE的成員皆是知名的冠軍們,有些是創立的中流砥柱,他們包括 Bill Irvine 爵士、David Sycamore、Donnie Burns 爵士、Espen Salberg、 Greg Smith、Hazel Fletcher、John Wood、Julie Laird、Kenny Welsh、 Lasse Odegaard、Lindsey Hillier、Lorna Lee、Peter Eggleton、Richard Porter、Robin Short、Ruud Vermey、Shirley Ballas、Steve Powell、 Svein Rotvold、Tone Nyhagen以及Ute Streicher,當您讀到此文章時,也 許一些更有影響力的名字會加入。

    想想看!若您正在參加一場重要的冠軍賽,您和您的舞伴從未跳得如此的出色 ,地板和音樂都非常適合您,您有那種 "即將發生大事" 的那種美好感覺,當 您知道這些名人一致支持這樣的提議時,您會打破這些規則因而喪失您的機會 嗎?那麼,您會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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