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舞蹈運動(體育界稱之 Dancesport,非體育界名為 Ballroom
Dance;標準舞)於一九九五年進入國際奧會成為運動一族後,的確
在世界各國舞蹈圈子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它帶來了舞蹈身份屬性(體
育界?娛樂界?藝術界?)的爭議和因為身份認同混淆所導致職業、
業餘行政紛爭加劇;而業餘舞蹈,在國家慣性對體育的支持主導下,
也一改以往能更有力和職業標準舞對抗,雖然,這種對立往往造成雙
輸及內耗。
其實,台灣今天的舞蹈行政問題,和世界其它大部份國家一樣,都是
出在沒有一個協會能真正具有全國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實力代表性,也
就是說:假如今天舉行一場全舞界人士公投,大概也選不出一個能過
半數民意支持的領導者,在欠缺主流多數實力的領航下,每一個人都
有絕對充分的自主權,不受規範。
在這樣的生態、體質下,即使我們與眾不同,有一個慷慨的政府──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每年撥款數以百萬經費予舞蹈協會(或舞蹈教室
,更近事實),一樣醫治不好舞蹈,因為體委會也搞不清楚舞蹈組織
生態,不論支持那一個協會,都會犯下支持少數卻令其享受全數資源
的不合理及錯誤,除非該協會真能有作大事格局和廉潔,不為利所誘
,能無私的將國家予舞蹈界之資源下放,否則雖然我們有一個這麼慷
慨的政府,也只能造福少數,徒增困擾。
因此,如何在體育界中尋找舞蹈的多數,俾能合理分配國家資源,讓
因此,如何在體育界中尋找舞蹈的多數,俾能合理分配國家資源,讓
多數人受到服務,將舞蹈作真正全國性的推廣,就必需使政府知道多
數在那裡,因為一個不具代表性之少數協會,不可能建立具全國公信
力、權威的教練及裁判考照制度,也不可能造就具實力和尊嚴的國手
,更遑論能負責、無私地將國家要給舞界的權利下放。依筆者所見,
全世界,真的沒有一個政府像台灣一樣,每年投注這麼大的經費給舞
蹈,但成果和經費卻又是那麼的不成正比。
今天,中華民國舞蹈運動協會的成立,發韌於各縣市參加全民運動會
後的認清,基本上是符合體育界多數的構想成立,其組成分子是十八
個縣市體育會下之舞蹈委員會重新整合而成,並由曾蔡美佐立法委員
擔任會長,同時體委會也是認可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初期工作希望
和體委會合作於:
一.全民運動會舞蹈運動的辦理。
二.教練、裁判講習會的辨理。
三.整合各縣市既有比賽,仿效體育之聯賽制度。
使教練、裁判和選手都有合理制度的規劃,真正是以體育專業態度作
舞蹈,而不是還以舞蹈的舊習、思維搞體育,這也是為什麼即使舞蹈
能進入體育,但始終不能讓政府、體育界留下良好印象,訟爭不止,
社會公器私用致富,實叫人痛心、可惜。
在母親節日子,中華民國舞蹈運動協命誕生了。大家長曾蔡美佐立法
委員是一個非常積極熱心、好服務的大姊來帶領我們走一個新的方向
大路,副理事長游正成先生、曹進來先生、王允文先生也都是毅力、
才華過人,各地方縣市委員會主委也都具理監事公平代表性。在技術
上,感謝施達宗和譚敬耀老師,他們也將在日後講習會上,作技術示
範,指導授課。我相信,這裡絕對有最好的陣容和民主及公開的制度
和反省精神,尤其對別人的批評建議,都該自我反省,而不是一味異
想天開以想像力自慰,沒有人氣,ㄠ到再多亦是枉然。
最後,我要謝謝曾蔡立委和十八縣市主委的熱情和支持,也要呼籲體
委會正視此一舞蹈實力的走向,讓賢者出頭,也祈望國際、國內職業
、業餘能在各方面有良性互動妥協,國際奧會方有可能允許舞蹈進入
奧運。另外,也要感謝柯志忠先生臨危受命,擔任秘書長乙職,好讓
筆者能重返學校,專心繁忙課業。其實,只要舞蹈界能團結與政府結
合,善用資源,正派經營,體委會最後會清楚舞蹈界實力情況,舞蹈
界還是有希望的。(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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