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ics (倫理), Etiquette (同業間的成規) and Morals (道德)
by Norman Yates
倫理是一種認知對錯的信念,同業間的成規是一種默契,是一種大
眾認知的規範,道德則是分辨對錯的原則,至少字典是這樣解釋的
。
在現今的社會,我想我們需要一套全新的註解,因為所有以上嚴
格的解釋已被模糊得失去其原有的意義了。雖然世界的進化帶來了
許多好的事,也同時帶來了許多不好的,但是至少人與人間的互相
尊重仍是很重要的。在現實社會中,規範與標準已變得脫出常軌,
人們以自由為名為所欲為,人與人間的互相尊重已蕩然無存。在舞
蹈教師的圈子中也存在這個問題,一些通常會招人指責的事已變得
習以為常了。
沒有任何一個人可獨力改變這個世界,但是至少一些很基本的常規
大家應該盡力去做。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在一個舞蹈教室附近開
一個同性質的教室來打對台,你大可說這是自由競爭的社會,我想
在那兒開舞蹈教室是我的自由,其實這個論點以經營事業的眼光來
看是很不合邏輯的,學習舞蹈的人非常有限,通常需要至少 250
個學生才夠維持一個舞蹈教室,如有另一個教室來打對台,學生群
勢必一分為二,形成了一個兩敗俱傷的局面。當然長遠來看,最後
勝負的決定在於大眾依教學品質的滿意度而定,但短期內,競爭雙
方都多少會遭受損失,暫且不談同業間的默契或職業道德,光是這
種惡性競爭的經營方式,也無法讓人茍同。與其如此的惡性競爭造
成兩敗俱傷,倒不如自己開拓市場,一步一步慢慢經營來的可靠。
舞蹈圈希望能增加有興趣學舞的人數而設立了很好的審核與比賽制
度,但是有興趣學舞又有潛力的學生人數到底有限。通過重重審核
而取得資格的新舞蹈教師除了幫忙教舞外只得另起爐灶,一旦決定
另起爐灶,場地的尋找通常是第一個必需面對的問題,創業初期通
常是租用的場地,這常是問題所在,因為他們負擔得起的場地通常
已有其他老師使用了。這情形造成了很大困擾,這些新舞蹈教師花
了許多時間、精力和財力,好不容易取得教師資格,急於將其派上
用場,如果使用同一場地,勢必違反了同業間的成規,當然這並不
是什麼違法的事,可是有些問題他們得以常理判斷一下。
以他們有限的經驗,他們有可能和附近老牌的舞蹈教室競爭嗎?有
可能從那兒爭取到學生嗎?有可能降低收費削價競爭嗎?這就決定
於實際情況和個人的想法了。這是一個激烈而且永無止境的競爭,
通常專職教師都擁有自己的固定場地,而那些不以舞蹈教授當主要
收入的兼職教師,一般使用租用的臨時場地。
對於想成立舞蹈教室的老師們,有兩件事是他們需要考慮的,尊重
同業的倫理因素以及是否能經營成功的經濟因素。大家應都知道未
經深思熟慮切莫輕舉妄動,或許幾年後你自己將變成這種惡性競爭
的受害者呢。許多情況下,你會驚訝的發現,經過仔細的考慮,設
身處地的想想,同業的倫理與事業的成功是可以兼顧的。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