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包雨天報導 ] 針對消費者檢舉,為數頗多的舞蹈教室,競相以冠軍頭銜打廣告,以廣招徠,涉嫌欺
騙消費者。
目前從鄉村到城市,舞蹈教室招牌林立,舉目望去皆為「保證冠軍師資」、「超級冠軍」、「真正全國
冠軍」、「發誓全國十項冠軍」、「騙你會死全國十項總冠軍」……… 等等五花八門,就是找不到一塊
是亞軍以下的招牌,實在有違常理。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上個月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
查。
經過一個多月的明察暗訪,資料顯示,最近五年平均每年有四十幾場比賽,如以四十場計算,每場比賽
約可產生十對各組冠軍,每年即有四百對冠軍,五年合計二千對全國冠軍,其中有的是「保證冠軍」(
因只有一對參賽)。台灣不僅外匯世界第一,冠軍的產量也傲視全球。
至於廣告是否不實,經調查大部份廣告都很實在,並無誇大之處,檢視各主辦單位頒發的獎盃、獎狀,
頭銜皆為XX盃全國比賽字樣,且皆懸掛頒獎現場實況照片,廣告中明白標明全國冠軍並無不妥。
消基會結論中指出,該項檢舉純屬空穴來風,簡直無聊透頂。專案小組判斷,可能為同業惡性競爭,打擊
對方的卑鄙招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