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競賽能更良性發展嗎?

文:陳上吉(摘自舞世界 117 期)




  一轉眼,習舞已二十年,舞蹈從鼎盛時期至目前的情況,除了世界經濟不佳等諸多因素外
,人為的錯誤導向更佔了絕大部分。

就比賽而言,公平性就一直遭人詬病,事實上,不管主辦單位,參賽選手或者評審,三方 面都有其困擾存在,舉例如下:

(一) 主辦單位的困擾:【希望可以自主公正的辦比賽】

1. 為了怕別人說不公正,自己的學生不敢參加比賽。 2. 有些老師要求判甚麼組別,或者判幾項,為了不得罪人,只好照做。不好意思要求者, 則只判一或兩項,而產生諸多怨言。 3. 想公公正正辦比賽,但比賽中評審竟可一次拿好幾張評審單。 4. 有些評審,硬是想搶判不是自己所判的組別。 5. 為了比賽參賽選手多一些,評審請了五十位以上已是常態,七十位以上更是平常事,因 而造成花費的負擔。
6. 有些評審自己連線在一起,但帳卻算在主辦單位上。

(二) 評審的困擾:【希望站在評審席上得到應有的榮譽及尊重】

1. 為了學生的成績,有些被迫做妥協連線。 2. 因評審夠多,領評審單,人擠人,像在菜市場買菜,毫無尊嚴可言。 3. 某些評審為了學生而去關說,結果是連自己的清譽也陪了進去。 4. 某些程度比自己低者,判四項或是五項,而自己卻是一項或兩項,學生常會疑問是否自 己的老師不夠力。 5. 現役選手依國際慣例判業餘組以下以示公平。

(三) 參賽選手的困擾:【希望是一場公平的比賽雖敗猶榮】

1. 為了成績,有些選手東奔西跑,心不能靜下來好好思考,結果幾年下來舞藝沒進步,冤 枉錢倒是花了不少。 2. 明知有些主辦者心態不正,為什麼老師一直叫我去當炮灰。 3. 決賽選手,總有幾對莫名其妙。 4. 最近最令人詬病的是評審點錄,常常在發評審單時順便交代選手,把多餘的評審單私自 交給特定的評審,以致影響其他選手的成績,有欠公平。建議主辦單位安排無爭議性的 工作人員來擔任評審點錄。如:發單的人自己必須沒有教選手,包括自己的舞伴,以示 公平。
5. 需要有位公正的前輩來擔任評審長。

針對以上諸多問題,有些建言或許可試試,辦法如下:

1. 比賽前二十分鐘,集合所有完成評審報到手續者,從中公開抽籤決定十八位評審(含評 審長一人)當場發識別證,並分A、B兩組,輪判今天所有比賽。 2. 沒抽到的評審者,當場給予1000元車馬補助費,而今天的評審,比賽結束後分發2000元 ,感謝其整天的辛勞。 3. 比賽開始後,評審席外人不得進入,比賽中評審不得交談以維護形象。

以上辦法,或有不盡完美之處,但優點是:

1. 主辦單位,不用再背連線或者維護某些選手的黑鍋,以及哪些老師判幾科而煩惱。 2. 評審也有其尊嚴,不用爭領評審單。 3. 選手輸贏較能心安理得,因每次的評審團變化大,唯有舞技進步才能得到全面性的認同 。

我認為唯有在公平良性的制度下,才能長長久久,台灣的舞蹈運動是興或衰,每位愛舞者 ,都應有他的一份責任在。做事更應看遠不看近利,否則以目前的環境,以舞為生者,將受 其害,以上建議,更希望對舞運有所幫助。最後本人很樂意接受各位舞蹈先進、前輩及選手 或其他愛好舞蹈人士的建議,本人手機號碼:0910-506575,希望各位不吝指教,更期待美 好的未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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